依行政院勞委會「廠工外勞(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3條第3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得就申請案件進行實地查核。另依「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外勞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規定,申請案件經審查會議或複審會議決議確實有查廠必要時,得會同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赴廠查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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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並無申請廠工外勞案件審理時間之限制規定,將因案件數量與案件檢附文件備齊與否而異;工業局於案件受理後即由相關業務承辦人先行審理是否符合申請要件,並完成估計生產線所需勞工人數後,提報審查會審查,其通過後之案件資料及建議生產線所需勞工人數同時抄送職訓局與申請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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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取得行政院勞委會核發未向該局申請外勞廠工(外國人)招募許可之證明後,併同申請補發函文(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及工廠登記證影本,向本局申請補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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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網路新聞..
媒體報導,政府研擬將經貿營運特區列入ECFA先行試點並提高外勞配額,行政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說,將跨部會協商,勞委會堅持外勞薪資不脫鉤、外勞比例回歸就業服務法處理。
媒體報導,經建會、經濟部今天將向行政院長劉兆玄簡報經貿營運特區具體架構,經建會首度提出設廠補貼構想,特區內企業將有條件享有15%營所稅優惠,外勞配額提高至40%,經貿營運特區將作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施行前的先行試點。
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今天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探詢此事,王如玄說,下午將召開跨部會會議協商,勞委會的立場是:外勞薪資不與本勞薪資脫鉤,勞委會非常堅持這點,另外,外勞比例應回到就業服務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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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網路新聞…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參加行政院長和中小企業協會的茶敘,有中小企業代表認為,目前政府對於聘僱外勞的比例最多只有百分之二十,無法滿足一些企業實際運作的狀況,對此,王如玄表示,目前進用外勞還是以補充性為原則,不過,如果業者招募本勞還有不足,而且是屬於三K產業,那麼申請比例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我們目前現行的規定,如果業者招募本國勞工還有不足,而且是屬於三k產業,依照目前現行規定,他要補充勞動力的時候,如果他能夠用承接已經在台灣本地外勞的部分的話,我們目前有提高到百分之三十這樣的比例,可以供大家來使用。」
王如玄指出,其實外勞比例是否要調整的問題,去年勞委會曾經和工業局談過,但剛好碰到金融海嘯,讓原本本國勞工對於以前不願意從事的一些行業、工作意願提升,因此,企業聘僱外勞的比例是不是要進行調整,勞委會目前還在檢討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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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網路新聞…..
對於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要求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27日表示,會儘速找銓敘部開會討論,希望能在今年年底前檢討完畢勞基法一體適用的相關議題。
針對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要求納入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27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議前表示,勞委會會在年底前全部檢討完畢,並陸續開放不同行業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王如玄說:『(原音)約聘僱人員希望能夠一體適用勞基法的部份,我們在今年年底以前一定會檢討完畢勞動基準法一體適用的相關議題。陸陸續續我們也不斷在開放不同行業開放適用勞基法,包括譬如說工商業團體,或者是將要適用的律師 公會與 醫師公會等等團體的適用,我們一直不斷的在作一些檢討。』
王如玄還說,考試院銓敘部目前正在研擬相關的約聘僱人員條例,勞委會最近會找銓敘部一起開會,儘快討論該如何規劃與處理這項議題。
另外,對於有勞工團體要在5月1日勞動節走上街頭、表達意見,王如玄表示尊重也充分理解在金融海嘯影響下,勞工生活真的受到很大的影響;她也會傾聽勞工們對於本勞、外勞與外配的工作權要一視同仁,以及希望有長期安定的就業機會等訴求。王如玄指出,勞委會會盡力保障、維護與安定勞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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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衛生局最近查獲泰國商品專賣店,擅自販售未經核准輸入的藥品,衛生局除了查扣,也發現之所以有這些藥品,主要是有許多外勞因為經濟因素及語言問題,遇到較小病痛,寧願使用家鄉的便宜藥品,也不願就醫;對此衛生局表示,外勞遇到病痛時,有權利請雇主或仲介公司協助就醫,而板橋的亞東醫院也有陪同外籍人士就醫的通譯人員,請外籍朋友們可以多多利用。(李書璇報導)
台北縣衛生局日前在林口一家泰國商品專賣店內,查獲玻璃櫃內陳列數種沒有中文標示的五塔油,五塔標行軍散等藥品,由於擅自販售未經國內核准輸入的藥品已經觸犯藥事法,這些藥品都遭到查扣,而衛生局也向現場的泰籍婦女了解輸入這些藥品的動機,她表示,因為店內的顧客大都以在林口、龜山工作的泰勞為主,即使雇主有給健保卡,但去診所看病1次只給3天份的藥,就要100到200元,對外勞而言仍是一筆沈重的負擔,加上語言不通,不少外勞回國時就會習慣帶回一些皮膚藥或治蚊蟲咬傷、肚子痛、頭痛的藥品。
對此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科長王淑芬說,外勞如果遇到身體病痛,可請求雇主或仲介公司安排翻譯人員陪同外勞就醫,如果遭到拒絕,也可向勞工局申訴。而像是板橋的亞東醫院從今年3月起,也有提供外籍人士就醫時免費的通譯服務,通譯語言包含印尼話、泰語和越南話,同時在醫院裡面也就一些必要用語像是「請先批價再拿藥」等都翻譯成英泰越三種語言,請外籍人士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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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台灣有多少外勞移工嗎?答案是50萬。您瞭解他們的處境、還是漠不關心?台灣第一部以探討外籍移工為主軸的電影《歧路天堂》即將上映,片中以平實婉約的手法,探討台灣人對這些人的冷漠;更特別的是,這部片是由台灣補教界英文名師李奇所執導的處女作品。
《歧路天堂》電影片段:「我兒子女兒大概都忘了,見到我應該不認得了。」一個來自印尼的女傭,一個來自泰國的建築工人,以及為了孩子、離鄉背井的單親泰國媽媽,三人在飽受遭遣返的恐懼、以及面對親人死亡的真相之下,用自己都不熟悉的中文,在異鄉台灣相互取暖慰藉;殘酷的環境逼迫他們,不得不以非法的身分,在台灣底層細縫中竄流生存。
對此,《歧路天堂》導演李奇表示,「我覺得一個國家對待這些外國人的態度,基本上反映了,這個國家不管開放度、或是成熟度、或是文化的高度,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有這樣的片子。」
該電影是李奇第一部執導的電影,在大學教電影、補習班教英文的他,為了一圓電影夢,即使負債數百萬也在所不惜。李奇說,「就像這個電影的片名,就在繞路,我沒有直接達到,我要做的事情在東轉西轉,可是最後,我好像覺得到四十歲,我覺得要做一件事是自己一直很想做的,不管成和敗。」
台灣有將近五十萬的外勞,李奇希望透過這部電影,讓台灣人多份關心與同理心,體會這些外勞的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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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的南洋舞蹈,總是展現出各國不同的風情,為了讓遠從異鄉來台工作的外勞朋友紓解工作壓力,台北市勞工局特別規劃,2009南洋舞蹈大賽,由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的勞工朋友組成舞團,相互較勁舞技,更在交流過程中,撫慰他們的思鄉之情。
曲風活潑輕快的泰國傳統舞蹈,以及充滿華麗服裝和裝飾的印尼舞,展現出各式各樣,風情萬種的曼妙舞姿,這群平時辛勤工作的外籍勞工,搖身一變成為魅力四射的舞者。相較於肢體柔和的傳統舞,來自菲律賓的隊伍中,更有兩位年輕姊妹花,以熱情有力的現代舞展現獨特的魅力,台下的觀眾更是直呼,實在太厲害了。
跟著台上舞者擺動,在泰國潑水節的前夕,現場熱情的泰籍勞工更是在台下互噴水和白色粉末互相祝福,也讓大家知道儘管現在人在異鄉,但對家鄉與傳統的習俗,一點也沒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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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外勞報導…..
部份外勞逃逸後,透過其他人權團體的協助,要求原雇主返還儲蓄金,部分雇主以「損害賠償」為由,不願返還。台北縣政府勞工局表示,處理此類案件時,將協助外勞與雇主協調,但針對現行法規中,對於逃逸外勞的罰責並未落實,造成勞雇雙方權益明顯不對等的問題。勞工局強調,目前外勞申訴管道相當暢通,如因雇主不當對待,導致外勞不願繼續聘僱關係時,應向勞工局或循其他管道申訴,不應逃逸。
勞委會每年上、下半年各召開一場全國勞工行政會議,據了解,已有部份縣市政府將提案,建議將外勞逃逸的罰責提高,同時免除其取回儲蓄金的資格,藉此確實達到嚇阻逃逸的目的。
外勞在服務雇主期間,部份外勞每個月於薪資中,提撥一定數額的儲蓄金,金額因每月提撥金額而不同,多則達5萬至6萬元。但部分外勞在逃逸一段時間後,透過勞工團體取回儲蓄金,勞工團體協助函請縣市政府處理時,雇主認為外勞逃逸期間造成人力的空窗,已造成雇方損失,堅持儲蓄金應做為損害賠償金,拒絕歸還。
地方勞工局證實確有類似問題,但目前依法並無外勞逃逸扣留儲蓄金的規定,也只能協助勞方取回該金額。
雇主認為,外勞逃逸即應認定自行放棄這筆儲蓄款,並喪失所有合法權益,不應退還給外勞。再者,外勞逃逸後,僅有家庭類外勞雇主可於6個月後申請遞補,至於其他事業單位雇主,在逃逸外勞尋獲前,配額均被凍結,造成雇主權益損失。
由於家庭看護工主要為照護病患,雇主直言,如因外勞逃逸導致病患無人照顧而危及生命,其後果不堪設想。反觀就業服務法中對於外勞逃逸雖訂有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但實際開罰的案例少之又少,外勞有恃無恐,被照顧人權益誰來保障?
以台北縣而言,對類似案件,將要求雇主返還儲蓄金,雇主如要求損害賠償,該局將建議雇主循司法管道,向外勞索償。但勞工局也提醒外勞,目前申訴機制已相當健全,如遭遇苛扣薪資、超時工作等不公對待,應向縣市勞工局投訴,不應動輒逃逸。
針對外勞逃逸問題,外勞及雇主的權益並不對等,目前勞委會全國勞工行政會議尚未確定時間,據了解,已有部分縣市有意列提案討論,希望加強保障雇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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